榆林、延安、铜川、咸阳、宝鸡、渭南、汉中、安康、商洛市,韩城市,神木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,省交通运输厅,西安铁路局,陕煤化集团、陕西能源集团:
按照9月27日国家发改委保障冬季煤炭稳定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现状,请你们利用好国家相关政策,按要求做好先进煤矿产能释放工作,确保全省今年社会经济目标圆满完成。现将我省冬季煤炭稳定供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法定节假日煤矿生产安排
(一)已公告按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生产能力的省属及地方生产煤矿,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度,国庆节假日可以组织生产,但须制定弹性工作方案,按隶属关系,于节前报煤炭管理部门备案。
(二)国家批准的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煤矿等13个先进产能煤矿,应严格执行协议规定。
(三)合理释放先进产能,除国家认定的先进产能煤矿外,参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《煤炭先进产能评价依据(暂行)》的标准,榆林、延安、咸阳辖区内生产能力120万吨/年及以上、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、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、近三年安全无事故、煤质达标的生产煤矿,应制定月度增量计划及安全保障措施,省属煤矿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、地方监管煤矿报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后,按330个工作日核定的月产量组织生产。年度产量不突破按276个工作日核定产能。
(四)违法违规、已列入2016-2020年去产能计划和责令停产停建的煤矿,不得复产复工。
二、加快推进在建煤矿建设进度,争取早日投产,合法释放煤炭产能。
(五)加快推进在建煤矿产能核减方案制定和落实,按照省发改委、省煤管局《关于转发在建煤矿项目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陕发改煤电[2016]1183号)的要求,务必于10月8日前将方案报省发改委和省煤管局,抓紧在建煤矿项目单项验收工作,争取早日竣工投产,合法释放煤炭产能。
(六)积极引导未批先建煤矿适度压缩建设规模,协助项目业主多方筹集产能置换指标,加快制定产能置换方案,成熟一个上报一个,争取部分条件成熟的未批先建项目近期能够上报国家核准,早日复工复产。
三、坚持去产能政策不动摇,加大综合交通运输保障。
(七)各级经济运行部门要会同煤炭、电力和运输等部门,及时采集收集全省煤炭产、运、销、存数据,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工作,并认真分析研判,积极协调解决煤炭生产、销售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。
(八)要高度重视近期煤炭价格持续上涨,部分地区出现供应偏紧情况,全面部署,积极应对,防范一些停产停工的小煤矿趁机复工复产。要坚决完成2016年煤炭去产能任务,坚持276个工作日减量化生产措施不动摇。
(九)交通运输部门和西安铁路局要统筹兼顾,科学安排运力,合理组织好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,对煤炭运输进行阶段性的重点保障,确保煤炭市场运输需求。
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
2016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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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陕西招商投资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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