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省级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

2017年07月16日 15:10:31tz80浏览量:206次

汉中、商洛市发展改革委:

现将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省级资金投资计划下达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此次计划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个项目,总投资1470万元,其中,省级资金投资1000万元,安排劳务报酬210万元,市县投资470万元。新增和改建道路9.1公里,配套涵洞17道,新建堤防工程1.2公里。

二、项目县要严格按照《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会同有关部门,尽快组织实施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,要严格按项目法人责任制、招标投标制、工程监理制、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进行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。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、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。

三、要采取有力措施,积极组织当地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加项目建设,严格按照计划所列额度,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,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的赈济作用,带动当地群众直接增收。

四、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,严防挤占、挪用、截留建设资金,规范项目管理,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进度,按季度报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。

五、项目所在地市县发展改革部门,要将项目施工前现状及施工中、竣工后的照片、说明以及项目建设后发挥的成效,竣工验收后及时报我委。

请接到我委计划10个工作日内,将计划转发至有关县,同时抄报我委备案。

本次下达的1000万元资金,从2016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列支,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。

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16年10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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